各高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发挥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高等学校服务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省教育厅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广东省高等学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4日
广东省高等学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 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结合我省高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实施,着力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和职业教育“扩提强”行动计划,加快构建高校支撑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体系,以人才支撑、科技支撑、理论支撑和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为广东乃至全国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需求为目标,到2022年,全省高 校布局建设一批涉农学科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造就一大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高素质 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农业人才;持续优化涉农科技创新体系,深入推进科教结合和产教融合,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持续增长成果数量以及转化率;建设一批高校服务乡村振兴高端智库和产业联 盟,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理论支撑体系,全省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各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人才支撑
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完善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 教学体系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培养不同类型农林人才, 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1.创新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本科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支持高校与农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瞄准乡村振兴的需求,增设一批涉 农专业(方向);完善涉农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密切对接农业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新农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成立涉农产业学院;在涉农专业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高职 本科协同育人试点,畅通乡村振兴人才成长通道;支持高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涉农专业办学、学生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合作,积极培养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涉农专业人才。强化 实践教学,开展农业农村特色系列学生实践活动。
2.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育与引进。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乡村振兴拔尖人才供给能力;适度扩大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引导高校面向农业硕士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乡村振兴课程;依托产学研合作机构、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及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地方分院,探索设立“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兴农,创新班*重点培养符合当前农村、农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打通乡村振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汇聚一批乡村振兴一流学者, 吸引和培育一批乡村振兴优秀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创新团队。
3.推进涉农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组织高校学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依托广东省高校创新创业联盟,汇聚省内相关高校力量, 加强农业科技项目的创新创业实践;以学校的创客空间为依托,支持高校打造“互联网+大农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孵化 一批适合乡村振兴的创业项目;举办“乡村振兴创新创业大赛”,探索搭建“互联网+精准扶贫+农产品网上行"平台;依托教育部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等活动,增强大学生投身乡村振兴的意识;优化乡村创新创业环境,推进涉农创业教育,培养青年创客、“新农人”等乡村振兴人才,推动青年人才扎根乡村创业。
4.开展乡村振兴基层人才培训。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等合作设立“乡村振兴培训学院”,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才培训需求,编制培训教材,制定培训方案,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校与政府的协同培训机制,积极与地方党政部门和农业经济组织等开展合作,开展新时代农业农村干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振兴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主题培训;承担落实好广东省“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鼓励高校面向乡村基层干部、涉农人员开展成人学历提升教育。
(二)强化科技支撑
支持高校加强服务乡村振兴技术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突破现有技术瓶颈,强化联合攻关、推广转化与集成应用,解决制约和影响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问题,促进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
5.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支持高校开展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生产经营效益等研究,重点解决农业生物遗传与基因编辑、农艺性状与生境互作、重要 病虫害和疫病致病机理、动植物优良种质资源挖掘、作物高光效机理、农业资源演进与利用、气候与生态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治理、农村组织等方面的重大理论问题,发掘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等与农业领域交叉融合的前沿技术,以高科技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争取在主要农产品供给、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生物制造、智慧农业、现代林业、现代海洋农业、宜居村镇等领域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承担重点任务。
6.加强服务乡村振兴技术创新。支持高校以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支撑关键技术创新;加快髙效育种、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标准化、农业大数据等农业 产业链技术创新系统部署,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保障;围绕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宗作物、现代畜牧业、渔业、园艺、现代南药、林业及草业现代化提 质增效的重大需求,通过关键技术集成创新,形成系统化科技支撑体系;支持高校以乡村生态宜居和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为目标,开展农业发展绿色行动,推进节水农业、循环农业、气候智慧型 农业发展的农业生态安全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绿色生产和优美生态环境有机融合;支持高校以参与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种质资源评鉴、种质资源创制、优良性 状相关基因挖掘与利用、品种改良等研究。
7.加快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充分发挥“广东省涉农院校农技推广联盟”的作用,推进高校间、校地企等多种形式合作,加快高校成果推广应用;支持高校探索建设一批集科学 研究、人才培养、科技推广、国际合作和创新创业“五位一体” 的综合试验站和以农业应用技术研发、产业科研试验和农业区域 示范为特色的高校乡村振兴示范基地,有效放大辐射带动效应; 支持高校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成果孵化工作,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科技特派员及大学生服务乡村振兴志愿者的作用,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
8.提升高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能力。支持以高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的基地为基础,健全大学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构建“科研试验基地-区域示范基地-基层技术示范与推广站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两地一站一体”链条式推广模式;建立专家教授驻村、驻企和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等对口联系服务制度;探索“互联网+"条件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新手段。支持高校围绕广东特色和优势农业产业,组建包括品种选育、健康高效种养殖、保鲜贮藏、精深加工等全产业链专家服务团队;支持高校按照生态宜居的总要求,组建包括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等共性关键技术专家服务团队,为乡村产业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强化理论支撑
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针对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重大、热点、前瞻性问题,建设高校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高端智库,开展辅政决策咨询研究,为广东乃至全国政策制定提供理论支撑。
9.建设高校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高端智库。支持高校加强“三农”政策研究,开展乡村调查研究,聚焦乡村发展热点问题,加强城乡融合发展,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农业生态建设、农耕文明与乡村文化、乡村基层结构与社会治理、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福祉与村庄民生等理论与政策研究,增强理论研究的针对性,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咨询。
10.开展辅政决策咨询研究。发挥高校学科优势,统筹现代农业研究院、乡村振兴(培训)学院等平台资源,针对广东省情、农情,重点围绕习近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城乡融合发展、农村土地改革、精准扶贫脱贫、绿色发展方式、品牌农业创建、农业保险体系、乡村治理体系、乡风文明建设、“三农”队伍建设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为乡村振兴提供高质量的理论指导和决策咨询服务。
11.加强乡村振兴国际合作交流。支持高校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核心,吸引汇聚国际学术大师,扩展农业研究国际视野;支持有条件高校联合国(境)内外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国内选择典型区域建设永久性的主题和特色鲜明的高层次乡村振兴国际学术论坛,及时交流国内外乡村建设学术研究进展和实践经验。
(四)深化机制改革
根据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建设需要,深化相关领域的制度机制改革,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改革学科专业资源拓展和汇聚机制及科研成果推广转化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评价考核制度,健全管理运行和激励机制,增强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动力。
12.改革学科专业资源拓展和汇聚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深入调研“三农”的基础上,对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师资配置等方面做好配套性改革,拓展和汇聚学科专业资源,打造服务乡村振兴的学科和专业集群,保障乡村振兴的科技供给。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向“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延伸,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和专业体系;推动理工学科专业与优势农科融合,围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互联网+农业、健康农业、节能型农业、环境友好型农业等关键领域开展创新研究。
13.改革科研成果推广转化机制。支持高校发挥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作用,面向乡村振兴主战场,努力建成以现代农业一二三产融合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构建集科技服务、科技孵化、专利运营为一体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通过结成合作联盟、面向企业和地方选派科技特派员等形式,深入了解市场对科技的实际需求,促进校企校地合作,推动成果转化。
14.改革科研人员评价考核制度。支持高校根据乡村振兴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性质,设置相应的评价体系;建立分类考核机制,在教师考核评价、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分配、兼职管理等方面科学设定有关服务乡村振兴的业绩权重,引导教师和科技人员将教学和科研与乡村振兴更好地结合,引导教师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15.健全管理运行和激励机制。支持高校着眼提高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学院、研究机构的职能,明确科技创新与推广服务职责分工,完善工作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办法,促进学校和二级单位班子在服务乡村振兴中主动作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各类资源,推进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的实施。省教育厅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将高等院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绩效作为支持高等院校发展和评价其社会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实施落实。各高校要根据实际,积极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细化行动方案。有条件高校要加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乡村振兴的重大需求,省教育厅设立高校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立项建设一批基础研究与应用转化平台,组织开展影响农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攻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加强机制创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探索设立“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的在岗兼职、离岗创业、返岗任职制度,探索建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流动岗。在农科类专业中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生的招生试点,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到“三农”队伍中来。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研究生培养多样化评价机制,逐年增加农业专业硕士学位指标,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服务乡村振兴。
(四)加强典型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重大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各高校要及时总结报送本地或本校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服务乡村振兴典型事迹与人物的宣传报道,强化典型带动,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