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学院的具体职责
根据“粤开大〔2019〕49号+关于印发《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各单位(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精神,乡村振兴学院的部门具体职责是:
1.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乡村振兴大政方略,在开放大学系统学习宣传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开拓系统内乡村振兴育训新局面;
2.以乡村振兴育训业务为抓手,探索、尝试开放大学系统“一体两翼三化”办学新模式;
3.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以点带面,校企合作,建设好开放大学系统乡村振兴育训网络平台;
4.对标各市县乡村振兴教育需求,联合各地市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培训、职业农民培训、能工巧匠培训和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业项目培训;
5.在总结、积累育训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广东省乡村振兴教育可持续发展需求,开办特色三农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6.以融入乡村振兴教育、培养双师型教师为目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培养一支称职的“四有”三农教师队伍;
7.开展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和乡村振兴教育培训理论研究,申报三农教育培训体系、教学标准研制和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课题;
8.承接广东省政府乡村振兴绩效测评项目任务,组建专门机构、搭建开放大学系统测评网络,编制广东省年度乡村振兴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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